2007年6月1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五女子联袂行盗 三婴儿陪同开庭
褚申尧 陈双双

  今年年初,一伙贵州籍女子专门包车从慈溪出发到宁海的偏僻村庄偷盗。6月12日,这5名女子连同两名开车的男子分别被宁海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至10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其中3名女子是抱着最大7个月不到、最小才1个多月的婴儿出庭受审的,她们分别被判处缓刑1年。
  22岁的冯某作案时已有8个月的身孕,她和两位亲姐姐几年前就到了慈溪。为弄点钱花花,她们便与两位同乡商量一起去偷东西。今年年初,她们联系了两个河南籍男子开车,约定每天给他们300元,如果“生意”好的话,还可以多加点。1月22日上午,冯某等人乘坐小面包车从慈溪出发,来到宁海县岔路镇某村小店。冯某的姐姐等人以买方便面及询问租房信息等花招吸引店主的注意力。孕妇冯某趁机从店内盗得现金300元、利群牌香烟7条。同月25日,冯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到宁海县3个村庄,由冯某窃得不同品牌的香烟若干及诺基亚手机一只,价值2504元。